虽然皮肤很薄,但我们的正常皮肤仍然由角质层、颗粒层、有棘层、基底层组成,激素依赖性皮炎表象表现破坏的是角质层,但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在“有棘层”。(不仅仅是激素依赖性皮炎,很多刺激性接触性过敏反应也跟这个皮肤的 “有棘层”有关。)
使用第1-5天的时候,我们界定为触变期。皮损有轻有重,所以不同的人触变期长短不一。
这段时间,属于产品在皮肤内积累,并将要达到发挥其作用的浓度、含量的一个时期。
产品能不能起到治疗作用,不但要有治疗的机理,还要有起效的含量和浓度。
治疗机理简单的说,就是对症,你用治疗胃癌的药去治疗激素依赖肯定不对的,如果有效果,那说明这个药有治疗这个病的机理、原理,有机理才能谈疗效。
任何产品要发挥它的治疗效果,首先就需要到达那个部位,然后还要有一定的含量浓度,很多药药效不好,就是因为等它到达作用部位的时候,已经很少很少,根本无法起效了。
就像口服药对皮肤病的效果普遍慢于外用药一样,口服药首先要到皮肤作用点(靶点),到作用点的量少了,还不行,一定要有一定的量,一定的浓度,才会发挥作用,但口服药在体内转一圈往往能到皮肤部位就很少很少了。
还有一些外用产品,为什么效果也不是很好,那也是因为它到达作用部位的量和浓度已经低于它的有效浓度了。
一旦产品在皮肤作用部位累积到一定程度,到了它起效的浓度含量的时候,就会在作用点产生作用,这个时候,对于激素依赖性皮炎皮肤而言,我们说的“反跳现象”就开始了。
反跳现象比较有特点,虽然每个人表现都不一样,但都与激素依赖后出现的皮肤现象有关,基本都是原有症状加重,不会出现新的表症。
反跳现象很有界限,有些面部局部激素依赖的JM就很有体会,全脸使用,同样是面部,激素依赖皮炎部位“反跳”了,相邻部位一点反应没有。这是“反跳现象”与“刺激性过敏反应”的比较大的一个特点。(刺激性过敏反应是使用部位一律泛发)。
反跳现象与激素停用时间有关,停用时间长,就轻。
反跳现象还与之前是否修护有关,对症修护过,就轻。
反跳现象与 药效强弱 也有关系,药效强,反跳厉害,药效弱,反跳轻。
(就像两军对垒打仗一样:接触、激烈、惨烈、偃旗息鼓一方取得胜利。)
女性激皮皮肤的话,还要注意一点,生理周期期间,因为体内激素水平变化,也会在皮肤上表现出来的。尤其是第一个月,很多JM在此期间,都会有类似反跳的情况发生。但强度则如上所说,与药效有关。
出现反跳现象后,一般持续7-10天左右的时间,在这7-10天的时间里还有一个高峰。(可以想象一下有峰的曲线)
一座山,触变期就是从开始爬山并爬到半山腰,反跳开始就相当于到半山腰了,算是在山上了,等到峰顶,然后就快速从另一侧下山了,下山到对称的半山腰位置水平线,反跳就算结束了。就进入平复期了。
平复期一般1-3个月的时间。基本摆脱激素依赖了,只是激素依赖造成的皮肤伤害改善还不算是很明显。
过了平复期就是恢复期。
恢复期一般3-6个月的时间。大多数轻中度激素依赖都会在6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完成激皮的修护。
我们主要的治疗原则是 清热解毒 祛风除湿 杀虫止痒。
只要治疗原则跟我们一样,其他的产品应该也有类似规律。
无非就是因为药效强弱不同,使得反跳强度有高有底,治疗时间有长有短。
很多人都因为骤停含激素产品,无法接受随之而来的皮肤恶化(美感与不适二个方面)而依赖激素,不得不用,激素依赖性皮炎就是这样形成的。
形成激素依赖后,心理又过于紧张而造成对大多数医生、产品持有怀疑态度,(类似那种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草木皆兵” 的感觉。)
以下几点建议,可在皮肤日常养护中注意:
1、2009年,国家就规定了,所有化妆品都必须标注全成分,所以,没有标注全成分的化妆品就不要使用,这一点规定都不能遵守的话,还能遵守什么?2009年以前生产的化妆品除外。
2、yaopin更不用说了,使用产品时,一定要仔细,能清楚知道成分那是最好,起码不能再使用那种含激素药膏。
3、对一款化妆品是否含激素有疑问,现在网络这么普及,可以google、百度,尽可能多多搜集有关产品的介绍评价以及别人使用这些产品后的反应,以此做个推测。
4、所有的别人的介绍、感受都是别人的,只能作为参考,只有自己的感受和体会才是自己的,每个人所处的环境,生理状态,饮食,等等都不同,不可能完全一样。